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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发布会:全力抓好深化集体林改方案贯彻落实

发布时间:2023-10-13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国新办举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新闻发布会

全力抓好深化集体林改方案贯彻落实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10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和江西省林业局、福建省三明市有关负责人介绍相关情况。

20多年来,集体林改取得哪些成效?

自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擘画林改蓝图开始,20多年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接续递进,成果持续巩固深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力有序、纵深推进。各地围绕“林改四问”,积极探索、创新作答,努力交出合格答卷,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完成了“明晰产权、承包到户”。围绕回答“山要怎么分”,开展集体林地确权颁证。全国发放林权证1亿多本,初步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这9个字被福建省永安市上坪村的村民刻在山林间的一块大青石上,堪称是“民心碑”。林农非常看重手里的林权证,对集体林改衷心拥护。

森林质量明显提高。围绕回答“树要怎么砍”,推进森林分类经营和可持续经营。农民成为山林的主人,乱砍滥伐现象极少发生,造林护林营林积极性不断提高。林改改出了满目青山,集体林森林蓄积比林改前增加了近39亿立方米,增幅近85%,有林地面积增加了近4亿亩。林区的绿水青山越来越多、生态越来越美。

森林资源逐步盘活。围绕回答“钱从哪里来”,创新林权融资机制,推动集体林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建立了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全国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300多亿元,成为支持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

经营效益稳步提升。围绕回答“单家独户怎么办”,推动林权流转和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家庭林场、专业大户、林业合作社等林业新型经营主体近30万个。集体林地产出每亩约300元,比林改前增长3倍多。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8万亿元,部分集体林业大县农民一半以上收入来自林业。集体林改策源地福建武平县捷文村通过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由林改前的1600元增加到近3万元,增长了18倍。

迈上新征程,深化集体林改有哪些系统部署?

我国有集体林地25.68亿亩,占林地总面积的60%,分布在2600多个县,涉及1亿多农户。集体林是提升碳汇的重要载体,是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

这次《方案》的出台,是党的二十大以来中央关于林业改革发展出台的第一个文件,对于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方案》在总体思路上,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增强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内生动力,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努力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在目标设定上,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统筹推进,突出“四个持续”,即: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森林生态质量持续提高、林区发展条件持续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在政策设计上,更加注重系统集成,从产权制度、资源管理、经营模式、投入机制、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协同发力,提出了一系列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创新举措。

《方案》明确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提出了加快推进“三权分置”、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切实加强森林经营、保障林木所有权权能、积极支持产业发展、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8项主要任务,以及组织领导、试点探索、队伍建设、监督考核等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重点围绕“稳、活、融、试”4个字,对深化集体林改作了系统部署。

坚持稳字当头。牢牢把握改革方向,稳步深化探索。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让林农真正吃下长效“定心丸”。

聚焦激发活力。放活林地经营权,引导林权流转,培育规模经营主体。盘活森林资源资产,畅通林权融资渠道,引入金融活水。完善森林经营管理制度,实施兴林富民行动,让林区焕发出新的生机。

突出融合发展。推进森林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打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动资源管理和产业发展相融相长,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深度融合、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效转化、生态美和百姓富有机统一。

支持先行先试。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地方和基层积极探索。支持福建、江西、重庆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精耕细作一批改革“试验田”,为全面深化改革探路子、做示范、立标杆。

如何抓好《方案》贯彻落实?

《方案》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其纳入林长制工作范畴,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同时明确,国家林草局负责协调推进《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措施,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国家林草局表示,将召开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会,动员全国林草系统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全力以赴抓好《方案》的贯彻落实。

一是指导各地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加强指导和督促,推动各省(区、市)尽快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深化集体林改的主体责任。

二是推动完善配套政策。加快研究制定林权管理、森林经营、森林采伐利用、林业产业等方面的政策举措。同时,加强与发改、财政、农业农村、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三是支持先行探索。除了支持福建、江西、重庆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外,扎实推进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指导福建三明、江西抚州、吉林通化、山西晋城、安徽宣城、四川成都、浙江衢州等试点市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模式。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创新,不断为改革积累经验、破局探路。同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跟踪指导,及时纠偏。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林改培训,提高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落实《方案》、推动林业改革发展的能力。强化林草主管部门行政执法职责,实施生态护林员能力提升行动。集体林业大县要切实加强基层林业工作力量,更好服务林农等林业经营者。

五是强化监督考核。研究建立客观反映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将评价结果纳入林长制督查考核范围。加强追责问责,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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