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新常态下,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发展分享经济,提出要实施“互联网+”,发展分享经济。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指出,我国将发展分享经济,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指出,分享经济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新路子。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分享经济。
一、分享经济是经济发展的新趋势
(一)分享经济是全球经济的新亮点
全球产出增长在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大幅下滑,自金融危机以来,许多经济体一直面临生产力增速放缓局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预测,2015年至2020年,发达经济体的潜在经济增长率将从金融危机后六年的1.3%回弹至1.6%,但仍远低于危机前2001年至2007年期间2.25%的平均值。相比之下,新兴经济体的状况更加严峻。2015年至2020年,新兴经济体的平均潜在增长率将从2008年至2014年的6.5%进一步下滑到5.2%,比危机前水平下降近两个百分点。正当全球经济低迷之时,分享经济却一枝独秀。全球分享经济的领军企业美国的UBER(优步)和Airbnb(空中民宿),中国的电子商务,最近几年均呈现了爆发式增长,并带动快递等行业的蓬勃发展,引发了分享经济模式在房屋租赁、交通出行、家政、酒店、餐饮等多个领域的创业潮。
(二)分享经济是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动力
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全球市场萎缩,我国面临产能过剩、老龄化凸显和资源环境约束增强等方面的问题,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投资回报率降低,也造成了社会资源闲置浪费和产业结构失调。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成为“十三五”时期及未来更长时期内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理念,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2016年主要任务是“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分享经济依托互联网技术,能有效减少供给和需求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去产能、去库存和降成本等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因此,分享经济尽管在中国起步较晚,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国家战略鼓舞下,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就涌现了“滴滴出行”“途家”“小猪短租”“回家吃饭”“陪爸妈”等体现分享经济理念的企业。我国将是下一阶段体量最大、最受关注的市场,分享经济给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带来新动力,也必将成为中国经济新的增长极。国家信息中心发布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分享经济规模约为1.95万亿元,参与分享经济活动人数已经超过5亿人;预计未来五年分享经济年均增长速度在40%左右,到2020年市场规模占GDP比重将达10%以上。
(三)分享经济是“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同时进行的革命
分享经济是“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的革命。在“供给侧”,通过互联网平台,可以实现社会大量闲置的资金、土地、技术和时间有效供给,解决当前我国资源紧张和大量闲置浪费并存的现象,将居民私有资源转化为社会的公共供给。比如,可以将赋闲的专业技术人才转化为社会的有效供给,缓解当前我国教育、医疗、养老等政府公共服务有效供给不足等问题。在“需求侧”,分享经济则能有效匹配消费者的需求,以最低的成本满足需求。消费者节省了大量的“搜寻成本”,能及时了解其他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真实评价,提高了整个社会消费者的福利水平。
二、分享经济集中体现“五大发展理念”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发展分享经济是重要举措。
(一)创新发展是分享经济的根本动力
分享经济是伴随着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技术的创新应用而兴起的,以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源的使用而非拥有为产权基础,通过以租代买等模式创新,实现互通有无、人人参与、协同消费,充分利用知识资产与闲置资源的新型经济形态。当前分享经济的领头羊优步、空中民宿和滴滴快的等公司,无一例外是互联网高科技公司。这些公司均搭建了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能精确地动态匹配闲置资源的供需双方,实现闲置资源使用权交易。通过互联网平台,消费者可以便捷地约车、搭车,价格明确,支付方便;可以租住私人住宅,更好地获得本地化的旅行体验。另一面,资源提供者可以用私家车或家中闲置房间获取收益。这样的商业模式创造出全新的用户体验、供应源及市场,同时减少了浪费,提高了社会资源使用率,有助于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上述模式,为住宿、出行等传统行业存在已久的供求难题提出解决方案,打破了传统规则。本质上则是源于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
(二)绿色发展是分享经济的重要特征
分享经济是一种新的生产方式,能有效减少投入和节约成本,实现消费模式从“扔掉型”转变为“再利用型”,通过社会存量资产调整实现产品和服务的合理分配和资源及商品最大程度的利用。从全社会看,分享经济增加了有效供给,节约了资源,保护了环境,将有效推动绿色发展。分享经济通过物尽其用,实现了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统一,顺应了绿色消费、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的大趋势。面对住房、汽车、书籍等多类商品,变单独占用为共同分享,使物尽其用,成本低廉。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相对匮乏,分享经济无疑对节约资源能源、缓解资源环境压力、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三)协调发展是分享经济的内在要求
分享经济强调人人参与,互联网平台打破了地域、城乡、国别、性别等限制,对参与人平等开放。不管你身处富裕的沿海地区,还是在沿边落后地区,只要有条件接入互联网,分享平台对所有符合规则的人都是平等的。互联网的公平接入特性使得分享经济能有效地缩小城乡差距,就业和提供商品及服务的门槛降低了,边远和落后地区也能有同样的机会参与,减少了机会不平等,能提高弱势群体的收入水平。比如,在优步、淘宝和空中民宿等互联网平台上,所有企业和个人都能共享全球市场,消费者也能选择全球各地的商品和服务。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分享经济更是减少了区域间的不均衡现象。
(四)开放发展是分享经济的基本理念
唯有开放,分享经济才更加具有生命力。互联网、智能终端和物联网的发展使得任何人和物都具备了互联的条件。分享经济与传统经济相比,开放度大大提升,通过开放不断降低成本,持续创新,促进快速增长。比如,全球最大的移动交通平台滴滴快的仅用3年时间,移动出行平台上就活跃着3亿乘客和超过1000万的注册司机,占有中国专车市场份额的80%、中国出租车召车市场99%的份额、用车次数是优步全球规模的3倍。再比如,空中民宿对所有想出租自己房产的人开放,从2008年创立仅用了7年时间,就已经在全球190个国家34000多个城市提供了6000多万个独一无二的客房,这一数字已经远远超过了万豪、希尔顿、喜达屋等任何一家经营多年的全球连锁酒店集团。
(五)共享发展是分享经济的落脚点
分享经济使所有参与人共享财富,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分享的目标。美国有关机构调查显示,在美国多数城市,空中民宿上的公寓价格要比一般酒店便宜21%左右,消费者乐意从海量的个人租户那里寻求房源。滴滴快的公司提供的顺风车服务价格是出租车价格的40%,社会也实现了绿色出行和碳排放减少,车主分摊了出行成本,乘客降低了乘车成本,所有参与方实现了共赢。在我国,共享理念的实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的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共享应该是分享经济的落脚点和归宿,唯有多方受益,才能保证可持续发展。
三、“互联网+”是分享经济发展的引擎
(一)互联网普及是分享经济发展的基础
早在20世纪70年代,分享经济便作为“协同消费”或“合作式消费”的概念而被提出,但发展并不快。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快速普及,分享经济在全球快速发展,创新不断涌现,企业规模呈几何倍数的增长,参与的人数迅速上升。互联网使得任何人和物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约束实现互联互通。可以说,分享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是互联网的发展。国际电信联盟(ITU)发布的全球互联网使用情况报告显示,到2015年底,全球网民数量达32亿左右,而在2000年全球仅有3.61亿网民。中国网民规模达到6.88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0.3%。其中,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6.20亿,有90.1%的网民通过手机上网。移动互联网迅速普及与深化应用,极大地推动了分享经济的创新发展。
(二)“互联网+”是分享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互联网是分享经济的基础,互联网与产业的深度融合、在社会生活和政务服务等领域的深度应用是分享经济发展的土壤。“互联网+”战略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后,得到各部委和地方的高度重视,国家密集出台文件部署推进工作。围绕“互联网+”,政府在推动电子商务、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制造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并全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政府也在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公共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人工智能等领域,着力推动互联网与相关产业(领域)的深度融合。在“互联网+”新环境下,从互联网、物联网到人联网必将有力促进分享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健全的互联网社会治理机制是分享经济发展的保障
分享经济在全球范围内是新事物,我国也正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现行法律和法规既无法规范分享经济的发展,也无法有效解决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争端。以交通出行为例,互联网平台企业调动私家车参与营运,存在税收和监管方面的缺失,对传统出租车司机和公司的利益带来影响。此外,部分互联网平台企业准入门槛不高,约束不足,员工一般不具备相应运营许可或职业认证,平台企业很难确保安全保障义务和服务质量。如果没有一个与互联网社会相适应的治理机制,就无法保障分享经济健康发展。
四、创新治理方式,助推分享经济发展
(一)更新理念 创新监管
分享经济是大众参与的商业模式,政府的监管对象庞大并有一定的虚拟性,监管内容快速增长,需要及时调整监管和治理模式。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地适应新常态,解放思想,转变监管理念,塑造互联网监管思维,发挥大众评价、企业治理、行业自律等多方作用,建立多方协同治理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利用大数据技术等加强监督检查和违规处置,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诚信是分享经济发展的基石,信息技术确实有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但无法从根本上保证双方信息的真实可靠,需要各参与方恪守诚信。英国、美国等分享经济发展快,很重要的原因是建立了较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分享平台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政府信息资源。我国政府应整合分散在各个部门的信用信息,利用已有认证系统。另外,向分享经济平台开放电子化的犯罪记录等相关信息,并降低开放的门槛和费用,使参与者能低成本获取相关信用信息。要培育专业的信用服务公司,构建用户信用评级系统,将分享经济中的诚信者和欺诈者纳入目录,并对信用极差的个人或企业进行披露。
(二)拥抱创新 趋利避害
分享经济是大势所趋。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大,产能过剩、库存严重和杠杆过高等问题突出,分享经济能有效利用产能和降低库存,破解资源和环境双重约束。政府首先要鼓励创新,不仅要营造企业创新发展的环境,更需要创新治理方式来适应分享经济发展的要求。当然,任何新事物都有两面性,有利也有弊。分享经济的发展,导致个人信息和隐私暴露的风险加大、传统企业收入减少、一些人失业、新的法律纠纷增加等。这些不稳定、不安全因素也使有的部门不会管、不敢管,导致新的风险不断聚集;有的部门对新事物“严加看管”,对任何不符合现有法规的“一棍子打死”,阻碍了创新。作为市场监管者,要科学认识新生事物,最大限度地保护创新;同时也要坚守监管的底线,在最大限度保护创新的同时,将风险降到最低。
(三)完善法规 保障发展
在分享经济模式下,现有法律和规范存在模糊边界,相关的保险、税收、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也不尽符合分享经济发展要求。应及时修改相关法律法规,这是当前全球分享经济发展亟须解决的共性问题。英国提出了要建设“全球分享经济中心”的战略目标,率先修改了税收政策。美国旧金山政府也就网上短租修改了相关法律。对我国而言,亟须制定适应分享经济的法规,并对网络平台和专业从事分享经济的中介公司加强监管。修改现有涉及分享经济的民法、商法、合同法、保险法等相关法规。加强商品和服务提供者的资质审查,调整分享经济模式下的财税政策,规范交易行为,保护交易双方和政府的合法权益,有针对性地对民办分享设施建设进行财政补贴。
本文章摘自《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