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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报:六央企“探索”国资改革试点

发布时间:2014-07-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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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在国务院国资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资委公布了开展“四项改革”试点名单,六家中央企业纳入首批试点。其中中国建材、中国医药成为了首批混合所有制试点企业。

这四项改革试点分别为: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在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在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在国资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中央企业中选择2家—3家开展派驻纪检组试点。

据介绍,此番试点将因企制宜实行“一企一策”,由企业提出试点方案,牵头厅局与试点企业进行对接,确保可操作、能落实、有突破、出经验,对企业的方案经专项小组研究后,提交国资委改革领导小组审议,成熟一个,审议一个,实施一个。

国资委鼓励各项试点能率先突破的就不等不停,先行先试。对于对试点需要解决的政策性问题提出,在不越法律法规“红线”、不碰国有资产流失“底线”的前提下,多开“绿灯”,少踩“刹车”。

解读:

国企改革不能再等了。

距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国资改革思路已过去8个月,国资改革方案因各方意见分歧,迟迟不能出台。此次国资委出台的央企“四项改革”试点终于迈出实质性一步。

从目前公布的四项改革试点内容来看,这些都非新领域:如绝大多数国企母公司已多是控股投资公司,即国有资本运营的框架大都已搭建而成;如混合所有制,原则上所有上市国企都属于混合所有制,而今年以来多家央企先后公布了混合所有制试点方案;又如董事会制度,其实自2005年就开始试点运行外部董事制度等等。

然而,过去一系列的国企改革虽都有阶段性成效,但离决策层和市场的预期依然有着不小的距离。对国资改革的具体内容,不仅各方专家意见不尽相同,有时部委之间的意见也不一致。比如,对于国有投资运营公司的管理架构和运行模式;对于混合所有制的法人治理结构、经营机制与国有企业有哪些根本区别等。正因此,国资委或许希望通过试点,有选择性进行突破,规避风险,积累经验,更好地解决矛盾。

国务院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在此次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试点是改革落地的关键意义,也标志着改革进入顶层设计和试点同步阶段,想法是摸着石头过河,以点带面,有序推进深化改革。他指出“试点将以局部带动全局,带动更多国企主动改革”。但这并不意味着国资改革会等着看这些试点报告,然后再全部推广。而是在每家公司的试点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一企一策来推进改革。

这也意味着,从1980年代中后期至今,国企国资改革仍处于“摸石头过河”的路上,目前可行的改革路径仍是探索。

不过,从此次试点的思路来看,至少有一点可以明确了:当前的国资国企改革,正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的以管资本为主的新定位,探索国资管理新范式,而非拘泥于主导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运营。

接下来,如何遵循刚刚敲定的改革思路,有序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更多需要的是改革担责和改革魄力问题。

(本文章摘自7月22日《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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