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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半年个人工作总结(毕曌媛)

发布时间:2013-08-13 来源:

财务资金部  毕曌媛

我于2007年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同年进入经销公司工作,至今整六个年头。现在主要负责公司税务相关的各项工作,如按时间节点申报各项税种,其中包括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营业税及附加税种;涉及到公司每位员工的工资、个人所得税,每月明细申报。这些涉税的工作不只是数字的加加减减,每一分都涉及到公司和各位员工的切身利益,所以丝毫不能马虎。

税法与企业财务的账务处理是有差异的,但又是相关联的,每个月在申报之前,我要确保申报的数据与财务账上相一致,即使因时间原因造成了差异也要找到原因并记录下来,以留税务机关下户查账时备查。在计算每位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时,更是要认真细致,不能漏缴更不能多缴,造成同事们不必要的损失。

除了这些日常工作,我还要随时准备协助税务局的各项调查,截止到今年六月底 ,我协助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协查发票三次,协查均以煤炭业务为主,协查并不是说明我们公司所涉业务不真实,多数协查都是因为开票系统不定期的抽检,而税务局的相关人员多数是不怀疑我公司业务的真实性的,但也有少数税务人员,因为对业务流程不熟悉,贸易背景不了解,抱着“该公司业务流程有问题,可能存在虚假销售的情况,否则不会协查”的心理,在我向其阐述业务流程时,不断质疑,带有主观质疑情绪。经过两次之后,遇到类似协查,我开始跟景哥,涵涵姐等多位业务部门的同事学习业务流程,包括货物定价的原则、运费承担、煤炭的发热量、港杂费、合同签订等一一学习,以便在协查的过程中能更细致的阐明我公司所做业务均为真实合法的,无虚假销售等问题。

对于此,我认为,业务部门应与财务部门加强更细致的业务探讨,对都会涉及到的相关知识互相学习,财务部门更多的向业务部门学习货权转移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问题是怎样处理的,财务部门也应将涉税的相关知识告知业务部门,以保证业务部门在签订合同时将所涉及到的相关税费界定清楚,应由供需哪方承担,并为此取得相关凭证。

另外,我一季度都会计算一次印花税,各部门交上来的购销合同,我会逐一计算每笔合同所需交印花税为多少。我公司全年销售收入过百亿元,每年所缴纳的印花税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业务部门在对外洽谈业务时都应将此项税费考虑其中,避免一项业务做下来,刨去税费不赚反赔的情况。还有,合同的编号,经常出现多次重复现象,这样给以后的查询存档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

作为报税人员,在工作中,应始终牢记“财税工作服务于企业的每个环节”这一理念,坚持学习与落实《会计法》、《会计准则》、《税收法规》等各项财政法规政策,遵守各项财务制度,争取发现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的决策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也应不断的学习掌握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各项与公司业务发展相关的政策,为公司提供最强有力的税务信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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