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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进口红木市场分析

发布时间:2013-05-22 来源:

张 生 忠

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代表我国传统家居文化的古典红木家具也受到大众的热爱与追捧,因此做为红木家具原材料的红木木材的进口量也在逐年增加。

古典红木家具所承载的家居文化,是我国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秀传统文化凝聚着我们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追求和历久弥新的精神财富,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深厚基础,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支撑。所以我们要建设优秀文化传承体系,就要在我们的红木家具设计制作过程中,继承和贯彻我们民族传统的主导精神与设计理念、制式与工艺技巧。

一、近年来红木木材进口量大幅增长

近年以来,由于红木家具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喜爱,因此促进了红木家具制造业的繁荣,红木木材的进口量也随之逐年增加。据海关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共进口红木原木75.7597万立方米,与2011年的进口量56.5019万立方米同比增加25.42%。2012年红木原木进口金额 78701.04万美元,与2011年的71558.40万美元同比增加9.07%。2012年进口红木原木平均单价1038.82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6440.68元。

另外2012年还进口楠木原木147立方米,价值金额3.4万美元。进口樟木原木800立方米,价值金额37.6万美元。

2012年我国共进口红木、樟木、楠木锯材7.45万立方米,与2011年的进口量6.82万立方米同比增加8.53%。2012年进口红木、樟木、楠木锯材金额计11609.06万美元,与2011年的10101.6万美元同比增加12.98%。2012年进口红木锯材平均单价1557.47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9656.31元。

2012年我国进口红木原木和锯材详细情况见(表一)和(表二)。

2012年进口红木原木统计表(表一)           

2012年进口红木、樟木、楠木锯材统计表(表二)         

从以上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2012年我国进口的红木原木与锯材量与上年同比,数量与价值均有较大增长。

2013年一季度共进口红木原木25.02万立方米。价值金额23920.10万美元,平均单价956.12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5927.93元。2013年一季度共进口红木锯材1.68万立方米。价值金额2617.08万美元,平均单价1555.75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9645.65元。2013年一季度我国进口红木原木和红木锯材详情见(表三)和(表四)。

2013年一季度进口红木原木统计表(表三)               

2013年一季度红木、樟木、楠木锯材进口统计表(表四)  

2013 年一季度红木进口量与 2012年一季度同比,红木原木增加25.53%。红木锯材减少29.26%。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近三年以来,我国红木原木进口量逐年增加,红木锯材进口量今年一季度与上年同比有所减少。

二、红木木材进口区域情况分析

2012年我国共进口红木原木75.7597万立方米,主要进口国家见(表五)。其中从冈比亚、越南、加纳、缅甸、老挝、尼加拉瓜、贝宁、莫桑比克 等国进口的红木原木木材量较大。

2012年我国进口红木原木主要国别表(表五)

2012年我国共进口红木锯材7.4538万立方米,主要进口国家见(表六)。其中从老挝、莫桑比克、印度尼西亚 、马来西亚、越南、坦桑尼亚等国进口红木锯材量较大。

2012年我国进口红木锯材主要国别表(表六)       

从以上数据中可以看出,我国进口的红木木材主要来自东南亚与非洲、拉丁美洲等国,东南亚是我国进口红木的传统区域,非洲与拉丁美洲部分国家是近年来新增的红木进口地区。

三、关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管制物种的变化,使用合法来源的木材。

我们使用红木木材的原则是:大力倡导珍惜与培育红木基础资源、传承和发展红木工艺、铸造和创新红木精品、弘扬和发展红木文化。

我国于1981年正式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简称CITES)》。并在中国林科院和国家林业局分别建立了科学机构和管理机构。其中建于国家林业局的国家濒危物种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公约等的管理工作。(CITES)包括三个不同的管理级别的附录;列入附录一的物种禁止贸易。列入附录二的物种须有进出口许可证或再出口证明书,方可贸易。列入附录三的物种须有缔约国出具进出口许可证和原产地证明,才可以进行贸易。目前列入公约的野生植物约有29000种。

2013年在泰国曼谷召开的第16届缔约国大会上。交趾黄檀、中美州黄檀等红木木材被新增列入附录二。微凹黄檀和伯利兹黄檀被提升到附录二。这样以来,(CITES)列入附录的红木树种已经增加到七种。

早在第16届缔约国大会之前,33种红木树种中,已有5种被列入(CITES)管制,其中巴西黑黄檀被列入附录一,檀香紫檀被列入附录二,伯利兹黄檀、微凹黄檀和卢氏黑黄檀(俗称大叶紫檀)被列入附录三。这些树种除巴西黑黄檀禁止贸易外,其余均需有进出口许可证或者再出口证明书,方可进行贸易。

因此我们的红木家具企业和红木相关企业既要制作精品红木家具与红木制品。也要珍惜与培育红木资源。还应更好的了解(CITES)管制木材种类的变化,了解木材来源的合法性,严格使用合法采伐并容许贸易的木材。以规避和化解企业的风险和困难。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红木文化进一步健康繁荣的发展。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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