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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产品经销公司关于使用新合同章的声明

发布时间:2008-09-26 来源:

中国林产品经销公司关于使用新合同章的声明

为进一步加强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现经北京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批准备案,从2008年10月6日起,我公司正式使用新的合同专用章(新的合同专用章为圆形原子章,中间为红五星标志,下方用阿拉伯数字作序号)。新的合同专用章启用后,公司原有的合同专用章即刻作废。

特此声明

中国林产品经销公司

200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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